湖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
一、受理范围经省级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。
二、网上申报程序(一)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平台已开启网上受理认定,经省级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可通过“湖北政务服务网” (http://zwfw.hubei.gov.cn/),在“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”事项中,点击“在线申请”,提交电子申报材料(流程详见附件)。(二)2021年度免税资格认定工作全部采取网上申报方式,不再接受纸质申请。申报主体在线申请提交成功后,由财政部门会同税务部门审核认定。网上申报时间截止到今年10月31日24时,逾期平台不再受理。省财政、税务部门在申报截止日后30个工作日内联合发布认定名单。
三、申报要求(一)具体申报资料按照《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<湖北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办法>的通知》(鄂财税发〔2018〕21号)第四条规定执行,其中申请报告可不提供,申请表格须加盖公章。(二)申报资料在“湖北政务服务网”— “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”申报界面均有参考式样,为保证文本规范性,请申报单位下载空表按样填写完毕后扫描为PDF格式上传。(三)税务机关应做好政策宣传和网上申报辅导工作,审核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,及时反馈网上申报受理信息,指导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按期顺利申报。
湖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
2021年9月26日